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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深会员 ![]() ![]() ![]() 组别: 注册会员 帖子: 926 注册: 2006-03-04 编号: 1194 |
关于海沧的环评结果:http://www.xmnn.cn/xmhp/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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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深掺和者 ![]() ![]() ![]() 组别: 正式会员 帖子: 10919 注册: 2005-06-26 来自: 厦门 编号: 882 |
我们当不上那个候选人,我们就努力地做我们的“行动人”,一点一滴地做。
-------------------- 给我一双彩虹的翅膀,我要飞向那自由的天堂。
微信公众号:山鹰的自然行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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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鸟入门 ![]() 组别: 注册会员 帖子: 63 注册: 2007-07-24 编号: 2612 |
厦门市重点区域(海沧南部地区)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委托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007年11月 一、前 言 2007 年7月厦门市人民政府成立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顾问组,并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签订 了技术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空间区域覆盖厦门市市域”。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各相关专业的专家,并邀请各专业单位协助,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对《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04总规”)的环境影响评价。 鉴于目前海沧南部地区存在着严重的环境争议,而在“04总规”中海沧南部地区定位为临港工业和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南部地区发展与城市空间布局密切相关。因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门就海沧南部地区发展定位与空间布局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本专题报告。 本专题报告完全是独立、客观的专家意见,不代表任何部门意见,只作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决策参考。 特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提交本报告。 二、“04总规”对海沧南部地区的定位与布局 在《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简称“04总规”)中,确定在海沧南部发展“海沧城市次中心”,具有综合分区配套服务中心职能,并要加强海沧港区、海沧南部工业区和港口物流园建设。土地利用规划见图1。 在城市规划层面,对海沧南部的功能定位由“组团”向“城市次中心”提升,海沧地区满足工业发展和城市居住的功能也在不断加强。 三、环境现状 (一)关于海沧南部地区发展沿革 (1)石化工业区发展 在厦门市发展石化工业产业的战略下,从区位、临港条件、周围土地利用、风向等条件看,在海沧南部地区发展石化产业的条件是相对较好的。 海沧南部工业区前身是1989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沧台商投资区。作为台商投资区的组成部分,海沧投资区自设立之始就一直定位于以发展石化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区。在“95总规”中,进一步确立了海沧南部发展石化工业的布局。 目前入住的石化项目,包括1995年建成投产的年产35万吨涤纶化纤项目,2000年审批、2002年建成投产的年产90万吨PTA(精对苯二甲酸)项 目,2005年建成投产的年产36万吨特种聚酯工程,2005年审批在建的翔鹭石化企业(厦门)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的PTA二期工程,以及2005年 审批的腾龙芳烃(厦门)有限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项目。并配套海沧南部工业区集中供热中心。 从石化工业用地来看,尚有相当部分规划工业用地还未开发。由于未及时按规划对村庄实施搬迁,存在“村庄包围工厂”的状况。 (2)新市区发展 在“95总规”中,同时还确定在海沧南部东岸发展海沧新市区。目前主要依靠“围涂造地”建设的居住区,土地利用总体上符合“95总规”。 截止到1999年海沧新市区累计建设用地面积只有1.48km2,在2000年后的建设用地才呈增长迅速的态势,至2007年上半年,累计的商住及公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5.48km2,比1999年的累计建设用地面积净增4km2。 如果不对“城中村”实施搬迁,剩余用地面积仅为0.5 km2左右,新市区的发展将受到土地资源的严重制约。 总之,与工业区发展相比较,海沧新市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呈快速发展态势。 (二)海沧南部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表明,厦门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上达到二级标准。 2004 -2007年间海沧南部地区进行的若干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表明大气特征污染物出现超标情况,2004年12月慈济宫东宫的醋酸、醋酸甲酯超标,海沧新 区、渐美、厦门岛(靠西海岸)的醋酸甲酯超标,温厝、未来海岸的对二甲苯超标;2006年1月慈济宫东宫、海沧镇的醋酸超标。2007年6月未来海岸、未 来橙堡居民区醋酸超标。2007年1月份以来在海沧新市区自动监测站对特征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监测表明,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值满足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四、海沧城市次中心与工业发展相互影响与制约 (一)“95总规”中海沧南部的功能定位、布局存在冲突 根据《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简称“95总规”),海沧组团包括海沧新市区、南部工业区、港区、嵩屿和螯冠。“海沧新市区为以高质 量的居住商贸为主兼有旅游、文化功能”,“南部工业区以发展大型临海工业为主”,“嵩屿以发展大型交通、能源、基础设施为主”。南部工业区与海沧新市区之 间结合高压走廊布置300m宽的卫生防护林带。 在城市发展方向上,海沧工业发展轴“以马青路为主轴发展大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该区工业特 点是占地大、运量大(尤其是海运)、能耗大、劳动力较少、不要求靠近最终消费市场”。嵩屿能源基地发展轴“以嵩屿为增长点,沿角嵩路发展电厂、污水处理 厂、港口、铁路等区域大型基础设施”。 在有关海沧南部发展的规划定位上存在的矛盾主要表现在: (1)海沧南部地区空间相对狭小,发展“占地大”的产业,客观上需要控制新市区的用地空间。 (2)在特定的局地自然环境条件下,大气污染扩散将受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发展“能耗大”的产业,将对新市区的居住环境产生影响。在石化工业区与城市新市区之间仅通过300m宽的卫生防护隔离带难以隔离大气污染。 (3)在城市规划中,三类工业用地是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或污染的用地类型,在狭小的空间同时布局两类功能区,居住区功能受到化工区的影响在所难免。 在“95总规”关于海沧地区发展定位与布局中,未充分考虑石化工业区可能对新规划居住区的大气环境影响,缺乏从环境保护角度上对发展海沧南部工业区与发展海沧新市区之间功能定位的协调,也缺乏在土地利用布局上的环境影响评价。 出现上述矛盾,除规划目标与定位存在一定缺陷外,主要是由于对区域发展可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缺乏充分认识产生的,类似情况在当时国内城市规划编制中普遍存在。 (二)“04总规”海沧南部的功能定位、布局矛盾 “04总规”将海沧新市区升格为“城市次中心”,具有综合分区配套服务中心职能,并要加强海沧港区、海沧南部工业区和港口物流园区建设。总体上继承了“95总规”确定的海沧南部地区发展空间格局,不但未及时修正“95总规”在海沧南部地区定位、布局上存在的缺陷和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放大了“95 总规”在功能定位、布局上存在的矛盾。 海沧南部发展“城市次中心”,具有亲水、海景、与本岛交通便利等多方面的优势,也符合向岛外转移本岛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的战略。但总体上,海沧新市区发展空间相对狭小,建设用地主要依靠“围海造地”,布局受到的限制较大。 按照建设部制定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规划中的三类工业用地是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或污染的用地 类型。城市居住用地要求“良好环境”、“较好环境”,因此,将城市次中心与属于三类工业用地的石化工业区毗邻布局是不合理的。 化工企业在正常工况下可能不会对相邻区域造成明显的不利环境影响,但在非正常工况(如装置开、停车)下,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浓度可能是正常工况下的数倍~十余倍,处于其下风向的居住区将受到比正常情况下高数倍~十余倍的高浓度、短时间的明显影响。 在短暂的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附近居住区受影响的时段可能只有几分钟或十几分钟,按一小时浓度平均可能是达标的(在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最短的时段是一 小时),但只要污染物浓度超出嗅觉阈值,居民就会感觉受到影响。如果这种非正常排放不断出现,将直接影响居民区的环境,降低生活质量。 在有多个企业集聚布局的情况下,特征污染物排放的影响具有累加效应,其影响范围一般要大于单个企业的影响范围。与单个企业的情况相比,需设置更宽的防护带。 因此,在规划中布局石化工业区和集中居住区时,需要特别注意石化工业区发展对周边土地利用的限制,特别是不宜将具有综合分区配套服务功能的城市次中心与石化工业区毗邻。 (三) 化工区大气污染物的影响 1.固定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采用区域大气预测模型,利用2006年气象资料,对厦门市主要污染源排放的常规大气污染物的浓度进行了逐小时模拟计算,验证模型参数。 将现状大气污染源、在建项目(PTA二期)和已批待建项目(PX)排放情景叠加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SO2年均浓度高值区分布在海沧和集美,海沧和集美 部分地区SO2浓度超过0.030 mg/m3(SO2年均浓度二级标准值为0.06mg/m3)。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典型日SO2日均浓度高值区仍出 现在海沧、杏林和集美东北方向。即在海沧南部地区的污染物排放主要影响区域在厦门的西部,对本岛的影响较小。 2.特征污染物排放的影响 将现状、在建(PTA二期)和已批待建(PX)石化项目的特征污染物排放叠加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所有排放源均按照允许排放量计,对特征大气污染物的贡献浓度进行了一年(8760小时)的逐小时模拟计算。 特征污染物的小时浓度峰值浓度的分布表明,在允许排放源强的情况下,特征污染物的主要影响范围局限在海沧地区。以醋酸为例,醋酸的一次小时最大峰值为0.039mg/m3,低于前苏联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一次标准值0.2mg/m3。 但在环保设施不配套、出现故障或开停机等非正常状态下,醋酸的实际排放量将超出允许排放源强数倍~十余倍,环境空气中的醋酸浓度值短时间内也将高出正常排 放下浓度值的数倍~十余倍。在非正常状态下,预测的醋酸浓度可能出现超出醋酸嗅阈值(0.05mg/m3)的情况,受影响区域会受到异味影响。 (四) 事故风险的影响 1.现状化工区的重大危险源 在化工区内,石脑油、二甲苯、苯、甲苯、对二甲苯、醋酸正丁酯、醋酸甲酯等属甲类火灾危险物质,存在发生火灾等事故的可能;主要装置区均属于甲类火灾危险区域。 对二甲苯、醋酸等存在一定的毒,对二甲苯属于II类中度危险品,醋酸易挥发,有刺激,属低毒类;生产场所和罐区的对二甲苯、醋酸等为重大危险源。 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类型,包括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等。 2.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对策与措施 发展石化工业,必然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在土地利用规划阶段,主要是通过合理布局来降低风险事故影响。 从单一项目的环境风险看,已审批的石化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均在可接受程度。考虑到位于规划工业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可能受到多重事故风险的影响,测算了现状化工区对周边自然村庄人群个体风险概率。 按照现状、在建和审批待建项目的事故风险频率和影响后果测算,在对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实施搬迁,并在规划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按规划建设卫生防护隔离带,位于规划居住区内居民的个人风险将降低至10-6以下。 如果在海沧工业区东部地块不再布局新的重大危险源情况下,位于规划居住区内居民的个人风险概率可保持低于10-6量级。 参考国外个人风险可接受标准,居民区个人风险概率处于1×10-6是可接受的。 由此可见,在良好的风险管理条件下,石化工业区发展形成的事故风险并不是制约规划居住区的主要因素。 3.风险事故情景下的大气环境影响 针对海沧南部工业区石化企业可能的有毒危险物泄漏风险事故情景,在典型气象条件下,采用大气环境预测模型进行大气影响分析。 若发生有毒物质重大泄漏事故,不利气象条件下,可能对厦门本岛或其他区域产生影响。在泄漏事故在20分钟内得到控制的情况下,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超过居民区最高允许浓度的历时大约为3小时。 发生重大的管道泄漏、储罐泄漏事故的频率一般在10-6量级,对厦门本岛不利的气象条件(包括西风、西南西、西北西)出现的频率约10%,因此,在良好的风险事故防范情况下,出现上述影响情景的频率为10-7量级,可以接受。 五、 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海沧南部工业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未按审批要求进行搬迁,制约工业区用地 目前,在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存在村庄与工厂混杂,加上现有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应该搬迁的村庄未能按环保审批的要求实施搬迁,形成一种“村庄包围工厂”的状态。 “95总规”和“04总规”均确定建设的卫生防护隔离带内的村庄也尚未实施搬迁,建设卫生防护隔离带一直没有实施。 2.现存环境污染对海沧南部发展的制约 翔鹭石化PTA一期工程2000年经审批建设,2002年底试生产。由于该企业初期环保设施不完备、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即投入生产,醋酸排放大大超出环保审批的限值要求,对周围居民和新市区居民区产生不利环境影响,废气污染投诉不断。 福建省环保局曾于2003年12月17日发文(闽环监函2003187号)责令翔鹭石化公司参照国际上PTA生产先进技术和工艺,尽快组织力量开展整 改工作。在近三年的生产建设过程中,虽有环保部门的督促监管,企业也在努力改进环保设施,但是废气污染问题至今尚未彻底解决。强化现有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控制环境污染是当务之急。 (二)发展海沧新市区的主要问题 1.发展海沧新市区有一定优势,但呈快速发展态势 海沧新市区东临厦门西海域,具有亲水特征和建设海景城的优势。海沧大桥将其方便地与厦门本岛联系,成为厦门本岛疏导人口容量和密度的重要去向。海沧南部定位发展城市次中心后,海沧新市区房地产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 居住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总体上符合“95总规”确定的布局。规划的部分居住用地临近海湾,已建设或正在建设质量较高的住宅楼盘,包括高档别墅小区。 2002-2006年新市区增加的居住用地面积约4.7 km2,占规划居住面积的60%左右,新市区的居住用地呈逐年快速增长态势。目前仅剩内湖周围少量的规划居住用地尚未建设,以及约1 km2的村庄居民用地未搬迁,未来建设用地空间已经非常有限。 2.新市区易受化工区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影响 规划的海沧新市区位于工业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总体上符合一般城市功能区布局的原则。 在主导风向下,总体上海沧新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将优于石化工业区,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受到石化工业区工业废气的影响。特别是石化工业区内企业由于装置 开、停车等不可避免地存在短时间的大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而非正常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远高于正常排放状态。虽然规划建设300m宽的卫生防护隔离林带,但受自然环境条件的影响,将新市区与工业区毗邻布局,新市区难以避免受到石化工业区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影响。 在海沧南部不同监测点的环境质量监测表明,海沧新市区依然受到石化工业区内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影响。 在未从区域发展规划层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下,将海沧新市区与石化工业区布置在同一片区,出现目前这种由土地利用功能定位冲突导致的环境问题是在所难免的。 3.新市区存在“城中村”等不合理的问题 目前海沧新市区发展建设用地主要依靠“围涂造地”,并占用村庄周围的农用地,基本上没有进行有规模的村庄拆迁。由于没有及时地解决原住村庄居民的搬迁问题,原来处于海边的自然村庄已经成为海沧新市区的“城中村”。 在土地资源有限的厦门市,不宜提倡发展低密度的别墅小区。在海沧南部狭小的空间布置发展低密度别墅和高档住宅小区,从节约土地资源来看是不合适的,与发展 新市区缓解本岛人口快速增长压力的策略也是相悖的。与此同时,这些低密度、高档住宅小区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中、高薪阶层人士,但由于新市区在空间布局上与工业区毗邻,存在“先天”缺陷,特别是容易受到石化工业区非正常工况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影响,高质量、高档次的住宅并不能给住户带来真正的高质量居住 环境。 在已按规划建设海沧污水处理厂的情况下,在海沧污水处理厂附近布局建设“未来海岸”别墅小区,受到海沧污水处理厂恶臭的影响在所难免。按照规划,海沧污水处理厂规模将由目前的10万吨/日扩建到42万吨/日,如果仍沿用现有的处理工艺进行扩建,不配置恶臭气体的收集处理设施,则与“未来海岸”矛盾将更加突出,污水处理厂恶臭的影响不容忽视。 在新市区的西侧最靠近石化工业区的地带建设学校(原兴港小学,现厦门市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显然是不合适的,有悖于将诸如幼儿园、学校、医院、社会福利院等敏感目标与重大危险源之间保持更远距离的原则。 六、结论与建议 (一)总体结论 1.海沧南部空间狭小,区域空间布局存在冲突,《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有关海沧南部的规划应该在“石化工业区”和“城市次中心”(海沧新市区)之间确定一个首要的发展方向。 在《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以下简称“95总规”)土地利用布局中确定在海沧南部发展“以高质量的居住、商贸为主,兼有旅游、文化功能”的新市区,并同时发展以“大型临港工业”为主的南部工业区,在规划定位上存在矛盾: ■空间狭小、大气污染扩散受诸多不利因素影响。 ■在特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下,石化工业区与城市新市区仅通过300m的卫生防护隔离带难以隔离大气污染。 ■三类工业用地是会对居住区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影响或污染的用地类型,在城市规划中,在狭小的空间同时布局两类不同的功能区,居住区功能受石化工业区的影响在所难免。 以上问题,除规划目标与定位存在一定缺陷外,主要是由于对区域发展可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缺乏充分认识产生的。类似情况在当时国内城市规划编制中普遍存 在。这些问题本应在新的规划中重新考虑,但“04总规”依然继承了“95总规”关于海沧南部地区的功能定位,致使原有矛盾没有及时得到解决并有所放大,加 剧了不同功能区之间的冲突: ■在加强海沧南部工业发展的同时,又将新市区提升为“城市次中心”。没有考虑石化工业区与城市居住区之间已经存在的矛盾与冲突。 ■在“04总规”尚未审批的情况下,受本岛人口急剧增长的压力和房地产加速开发的驱动,海沧城市次中心区建设呈快速发展态势。 总之,如果按照现有“04总规”的思路实施,在海沧南部会出现发展越快,矛盾越突出的状况。因此,海沧南部地区的发展规划应作出必要的调整。 2.在没有进行大规模居住区建设的情况下,海沧南部发展石化工业区具有区位优势,环境影响基本可接受,但仍需要根据环境质量及工业区的影响范围,对防护距离作出调整。 ■在“95总规”形成之前,该地区已作为台商投资区的组成部分。“95总规”与“04总规”中均考虑海沧南部具有港口依托等区位优势,决策发展以石化为主导产业。 ■海沧南部地区位于城市主导风的下风向、具有一定的用地空间和环境容量。 ■海沧南部地区北靠蔡尖尾山,两面临海,受海陆风、逆温、热内边界层的影响,局部存在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问题。发展石化工业区,需要实行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并要求与居住区保持更宽的空间防护距离。 ■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模拟预测,海沧南部工业区(包括现有、在建项目和已批待建项目)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影响范围局限在厦门市域西部,特征大气污染物排 放的主要影响范围局限在海沧南部地区,对厦门本岛的影响较小;现有石化企业(包括已建项目、在建PTA项目和已批待建的PX项目)的事故风险主要影响范围 局限在石化工业区用地范围,在发生有毒物质泄漏重大事故风险,且处于不利的气象条件下,有可能对海沧北部和厦门本岛产生短时间影响(即污染物浓度超出居住 区最高允许浓度),但影响的程度和持续时间有限,且发生此类事故风险的频率在10-7量级,属于可接受的范围。 ■目前海沧南部地区工业用地与村庄用地混杂,未按照当初的环保审批要求对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村庄实施搬迁,出现“村庄包围工厂”的现状,对于工业区的发展形成较大的制约。 ■石化工业区内现有个别企业未达到当初的环保审批要求,环保设施不完备、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即投入生产,醋酸排放曾大大超出环保审批限值要求。虽有环境监管,并进行了环保设施改进,但至今废气污染仍未彻底解决,对周围居民造成明显影响。 总之,如果不存在海沧南部工业发展布局与海沧新市区的矛盾和冲突,在加强工业污染控制、妥善解决村镇居民搬迁、石化工业以乙烯下游产品为主的情况下,海沧南部石化工业区不会导致明显的环境影响。 3.在已形成规模工业区的前提下,海沧南部不宜发展毗邻工业区的高质量的居住商贸为主的海沧新市区,以及进行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 ■海沧新市区规划用地具有亲水、海景、交通便利等优势,发展海沧新市区可起到缓解本岛人口增长压力的作用。但是,不宜将海沧新市区与石化工业区毗邻布局。 ■建设部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指出,城市规划中的三类工业用地是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或污染的用地类型。城市居住用地要求“良好环境”、“较好环境”。因此, 将海沧新市区与属三类工业用地的石化工业区毗邻布局是不合理的。 ■ 海沧南部地区存在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因素。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海沧南部石化工业区的大气特征污染物的影响范围主要在海沧地区,海沧新市区将不可避 免地受到石化工业区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影响,特别是非正常排放的影响。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海沧新市区已受到石化工业区现有企业非正常排放的影响。 ■海沧新市区的建设用地,主要依靠“围海造地”获取发展空间。在建设发展过程中,未及时地解决原住村庄居民的搬迁问题,原本临海的自然村庄变成了新市区“城中村”。 总之,将海沧新市区与石化工业区毗邻布局,既限制了石化工业区的发展,也限制了新市区的发展。而在已经出现居住区受石化工业项目非正常排放影响且未解决的情况下,大力推动房地产发展,显然是不合适的。 (二)建议 1.鉴于“04总规”对海沧南部的发展定位、布局存在矛盾和冲突,建议对规划应该在“石化工业区”和“城市次中心”之间确定一个首要的发展方向,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1)如果选择继续加强发展石化工业,必须弱化海沧新市区的定位,调整新市区人口发展规模和建设用地空间,加宽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防护隔离带;对受影响 区域逐步实施搬迁,进行土地使用功能置换;应注意将环境敏感目标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会福利院的位置与石化工业区之间保持比居住区更远一些距离;同时 加强对石化企业的污染控制与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如果选择以发展城市次中心(海沧新市区)为主导,则不宜以石化产业为主导发 展海沧南部工业区,不但应限制石化产业链向上游发展,而且还应限制石化工业区的发展规模,如大幅缩减规划的石化工业用地规模,并调整规划工业区布局;制定 并实施更为严格的地方环保标准,如以非正常排放状态下满足居住区环境质量为目标制定标准。加强对石化企业的污染控制与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解决现状环境问题的几点建议 (1)优先安排已建(包括已审批)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村庄整体搬迁,涉及搬迁村镇9个,搬迁居民约4690人。 (2)按照居住与就业岗位就近平衡的原则,优先规划与海沧南部工业区配套的居住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 (3)与海沧南部规划工业区西侧毗邻地块不宜作为城市居住用地使用。 (4)建议海沧污水处理厂增加恶臭气体的收集与处理设施。 (5)建议新市区西侧最靠近石化工业区地带建设的学校(原兴港小学、现厦门市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实施搬迁。 (6)与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制定更严格的地方环保标准,促进企业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水平。 (7)对主要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运行实施在线实时监控,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8)建立装置和区域两个级别风险防范体系,配套相应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设施,制定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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