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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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会员 ![]() ![]() ![]() 组别: 正式会员 帖子: 803 注册: 2005-08-24 编号: 970 |
捐款门风波,余秋雨先生乱讲
作者:长平 媒体报道出余秋雨先生对于捐款门的最新回应:“他们乱讲。”但他只给结论,不肯论证,理由是自己是辩论总教头,辩功高强,“考虑到博爱,才没有出手,怕一拳把对手打倒”。我真是有点忍俊不禁。 本来当一笑话看过作罢,但是我发现余秋雨先生以天下第一专家的身份,一本正经地谈到了辩论的方法和风度,恐怕会误人子弟,忍不住要对事不对人地说上几句。 余先生说自己被人攻击从来不回答,然后摇了一下头,加重了语调:“其实大家想想,现在全世界大专辩论赛的总评委一直是我,我对辩论是非常有经验的,否则我怎么有资格去为全世界大专辩论赛做总评委,每年都是我,我在第一分钟就知道一个队逻辑上所犯的错误。” 我必须指出,针对各种质疑,余先生回答过很多次,而且几乎从来没有令人信服。事实上,余先生也一直都在辩论,包括在这个简短的回应中,他的辩论方法是,始终回避核心问题,而去对质疑者进行人身攻击。我要说的是,这是最坏的一种辩论方法。更坏的是,这样子做了,余先生还自诩他很有辩论风度。 余秋雨先生并没有指出质疑者造了什么谣,却宣称“他们所有的造谣诽谤都有他们个人可怜的原因”,并举例说,“我有一次发现,十几年来一直在不断骂我的人,居然小时候是被父母卖掉的”,“这样的人当然可能小的时候没有受到爱的浇灌,后来对他来说骂人比较习惯”。 又说,“现在骂我的人,都值得我同情。如果是好好做事的人,怎么会有时间找一个认都不认识的人去骂?他是一个文化下岗的人,完全失态……发表个文章拿个稿费,很值得同情,下岗工人无处谋生,在呐喊,我们会打他吗?” 有一种辩论方法认为,只要把辩论者的人格打垮了,把他质疑的动机揭穿了,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真的不了解“石一歌”的事,但是我不得不说,这种揭发式的辩论曾经盛行。它的兴趣和目的在于划分敌我,对澄清事实和讲明道理一点用处没有,而且会导致更多的是非不分。 而且,余先生举这两个例子,让我实在不敢恭维。这些话没有基本的政治正确态度,从头到尾透出对弱势者的蔑视和构陷。我相信可能会有被卖掉的孩子骂人成性,也有下岗工人靠骂人谋生,但是如果要建立逻辑关系,需要更多的事实和论证。余先生这种轻率的说法,对被拐卖的孩子和下岗工人都很不公平。 此外,余秋雨先生还称,自己是近期被诽谤最多的人,“诽谤你显得挺有文化。诽谤一个商人就不太有文化。……但是(你)必须要非常有名,那么诽谤才有价值。”这是一个文人的无知和傲慢。他可能不知道,这句里本身就隐含着对商人和普通人的诽谤。 如此地没有辩论的风度,余先生还假装同情对手,顾念对方有妻子孩子,这就跟没捐款还要让人感动一样,实在是太占人便宜了。 最后我强调的是,余秋雨先生把捐款门当作一场辩论,实在是对辩论的误解。辩论是指在事实的基础上,发表不同的见解,用道理去说服别人。的确有很多人,从民间诡辩者到政府发言人,都以为有了好的辩论技巧,就可以篡改事实,我不知道是不是受余秋雨先生作为总教头的辩论赛的影响 -------------------- 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你们哪一个能用思虑使寿数多加一刻呢?何必为衣裳忧虑呢?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你们这小信的人哪,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神还给它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 ——《马太福音》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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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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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 ![]() ![]() ![]() 组别: 版主 帖子: 13982 注册: 2003-05-31 编号: 18 |
我们也同情余秋雨
因为“博爱”的原因,因为“同情”的缘故,所以余秋雨先生该出手时,总是不出手,因为他身怀绝艺,一出手,就会“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余秋雨先生正在成为一道文化难题或文化悖论。一方面,他开通了自己的多家博客,许多文章在网络上兴风起浪;另一方面,他却慨叹自己“无网生活又一年”,以不上网为荣光;一方面他认为自己在论辩领域是主评委或导师级人物,是重量级拳手,不愿意出手伤害自己对手,另一方面却含沙射影,认为自己对手或是盗版商出身,或从小没亲爹娘关爱,所以从体恤同情角度不予回击。 “在整个民族的人格文化还没有重新建立的时候,个人的名誉算什么?于是故意不作任何洗刷,成了我深入文化领域的一个决绝举动,近似破釜沉舟,我让自己在屡屡传言中形象模糊……”(余秋雨《借我一生》) 余秋雨先生认为自己个人声誉无足为道,这是他个人自由,尽管公众人物更应该回应公众质疑,以承担与个人影响力相对应的责任,但我们仍然认为,他可以通过回避或漠视公众而不予以回应。但余秋雨先生没有意识到,别人的声誉却是人格的尊严,在公共论坛里,是不可以毁损的,余先生不与对手在公开的竞技场上角力,却公然散布莫须有的、道听途说的消息: “我有一次发现,十几年来一直在不断骂我的人,他居然小时候是给父母卖掉的,我一下子就同情他了。这样的人当然可能小的时候没有受到爱的浇灌,后来对他来说骂人比较习惯,这个影响他整个一生的话,很值得同情。” 按孔圣人的话来说,“是可忍,孰不可忍”,江湖有言,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现在余先生这种既不指名道姓,亦不用查实求证的攻讦对手的传言,不是正人君子之所为。它不仅使所有批评他的对手被涂上了妖魔色彩,也使社会人文生态中增加了一股邪瘴之气。 这样的一段话,是原谅对手,还是让对手唤起某种痛苦的情结?真正的博爱与同情,是发自内心,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不是台上不动手,论坛卷舌头,明枪不发,暗沙封喉。余秋雨先生正在成为一个有文化而不懂文化关怀的学人,成为一个有知识而无道德精神的大师,成为一个有影响而不承担责任的名流。 有趣的是,余先生在镇江讲读书使人宁静,最后落脚点,却在贪官身上,他最担心贪官们在狱中精神不宁静,所以他要尽力找到他们,让他们读书,让他们精神宁静。贪官是制度生成的,还是读书不宁静造成的?余先生从不进行文化追问,谁都知道,拯救贪官,不如拯救走在通往贪腐路上的准贪官们,而要拯救准贪官们,真正需要的不是读书,而是制度保障。 余秋雨先生渐行渐远,正在淡出公众视线,为什么,因为他离真知真相愈来愈远,他的心中,贪得了太多的知识,而遗失了弥足珍贵的坦诚与道德情怀。 真正值得同情的,是余秋雨先生,余秋雨大师。 □吴祚来(北京 学者) |
泽雉 长平:捐款门风波,余秋雨先生乱讲 2009-07-01 16:08
泽雉 下面这个,就是6月28日媒体对余秋雨... 2009-07-01 16:15
秧雀 别不把秋雨大师的眼泪当水看
... 2009-07-04 20: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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