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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部出台《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岩鹭
发表 2011-01-11 08:57
链接: #1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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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版主
帖子: 13982
注册: 2003-05-31
编号: 18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为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行动体系,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环保社会组织在提升公众环境意识、促进公众环保参与、改善公众环保行为、开展环境维权与法律援助、参与环保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促进环保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需要相比,我国环保社会组织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即积极扶持、加快发展,加强沟通、深化合作,依法管理、规范引导,积极培育与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各级环保部门与环保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保护事业中的作用,力争在“十二五”时期,逐步引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与“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定位准确、功能全面、作用显著的环保社会组织体系,促进环境保护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这位负责人强调,《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为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改善环保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强能力建设,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求各地做好以下工作:制定培育扶持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划;拓展环保社会组织的活动与发展空间;建立政府与环保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奖励表彰优秀的环保社会组织与个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加强规范引导,促进环保社会组织的自律;促进环保社会组织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指导意见》是在环境保护部会同清华大学开展的“中国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政策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形成的。课题组对全国环保社会组织进行了全面调研,广泛征求了有关部委、地方环保部门、环保社会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的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完成了《中国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政策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为制定并出台《指导意见》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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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
发表 2011-01-11 11:01
链接: #2


资深掺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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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正式会员
帖子: 10919
注册: 2005-06-26
来自: 厦门
编号: 882
清华有个NGO研究中心,我本来就是想去那里做博士后的,可是他们成立时间太短,去年底才有的博士后资格,同时清华又规定要做博士后必须是博士毕业两年内,所以我只能望后兴叹了。读了一些他们那边的研究成果,个人感觉还行,就是略略有些感觉是在北京做中国的那种状态,对民间的了解还欠火候。
其实我觉得中国NGO缺少的不是资金,这个虽然困扰很多NGO,但绝对不是最难解决的。保持NGO与政府沟通的畅通渠道,并且政府能够真正采纳NGO的良好建议才是真正的难点。而这个一时半会在当权者的思想未能真的转变,官员的选拔和晋升机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只能说环保部的政策行为是:做比不做好一点。
但是,想起让子弹飞里的一句话:剿匪的事情我们是不敢做的,借着剿匪敛财的事情是不能不做的。
同是,也还是让子弹飞里的故事那样,为什么我们不能顺势而为,借机促进一下这个局面的略略转变呢?
所以,事在人为,事在人是否愿意、并且如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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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双彩虹的翅膀,我要飞向那自由的天堂。

微信公众号:山鹰的自然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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