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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 ![]() ![]() ![]() 组别: 版主 帖子: 3731 注册: 2003-06-03 编号: 31 |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99818.shtml
匍匐前进(徐大明白) 中国的民主在匍匐前进!路并不遥远,但是,由于我们被迫保持着匍匐的姿态,所以那段并不遥远的路看起来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一棵小草就能挡住我的视线,但是我知道终点的方向,尽管有时我并看不到终点。 ■公平即效率 公平和效率,在这几年越来越多的被某些经济学家对立起来,谈到农民工问题,谈到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谈到血汗工厂的问题,谈到野蛮拆迁问题,甚至谈到贪污腐败问题,都有人出来从经济学的角度证明现实中不公平的合理性。他们的一个论点就是效率和公平是不能兼顾的,为了提高效率,必然要牺牲一定的公平。 那些为社会不公而呐喊的人往往被这些“学问高深”的家伙讥讽为只会做道德文章的唯良心论者和经济学盲。不过,尽管这些具有“高深学问”的高人引经据典,但是他们公平换效率的论断却总是漏洞百出。譬如某位“经济学家”(也有人说他最多算经济学评论家)在为血汗工厂辩护的时候顺理成章地把局部正确的东西简单推广到整体上,似乎根本不知道有“合成谬误”这种东西,虽然这只是经济学中最粗浅的基础理论。 公平往往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家伙简化为平均,然后他们就大谈那个吃大锅饭的岁月如何之不好,集中资金如何有助于发挥规模效益等等众所周知的事实,似乎一提公平就是要打土豪,分田地,就是要吃大户,就是要剥夺富人,就是要搞平均主义。 其实,公平,绝对不仅仅是结果公平,而且包括过程公平,机会的公平。没有用工歧视,没有种族歧视,没有身份歧视,多劳多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给予弱势群体以经济上的帮助,让他们享有同样的生存权和相当程度的发展权,给予所有的人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幸福的途径等等都是公平的体现。如果说为了某方面的公平而牺牲另一方面的公平,是可以理解的,譬如为了过程公平牺牲结果公平。为了提高效率,这么做在大部分情况下是有必要的。但是如果不是为了平衡各方面的公平,而是单纯地破坏公平,一般地来说总是会影响效率。因为破坏公平总会影响人的心态,轻则降低工作、学习的热情,个人的发展受到抑制,重则导致包括违法犯罪在内的一些反社会行为。 事实上,公平会激励人的进取心,促进人的个人发展,降低人的反社会倾向和犯罪倾向,其经济上的效率具有普遍意义,是不用证明的。相对的是,如果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提高效率必需牺牲公平,那么应该给出严格的证明。但是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一些所谓的“经济学家”对那些被他们称为道德文章的东西不是从严格的经济学角度进行驳斥,而是摆出专家架子,对对方没有给出经济学上的证明嗤之以鼻。 其实,即便是曾经被某些经济学家们讴歌的,认为是促进了经济发展的破坏公平的作法,事后也往往被证明是错误的。 譬如农民工的问题。农民工虽然也是干着工人的活,但是却长时间和城里的工人享有不同的待遇。工资福利都低人一等,享有的民主权利也远远不及城里的工人。这在很长一段时间被一些经济学家所提倡,认为是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农民问题的新路。但是事实证明,这样做导致了中国工人技术水平的普遍下降。城市工人由于抱着铁饭碗,缺乏竞争,缺乏学技术的内在动力。而农民工由于对前景没有信心,对工厂没有归属感,同时缺乏接受培训的机会,技术水平也普遍不高。 有研究表明,一个国家劳动者的技术素质对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发达国家的工人中,一般来说高级工占35%以上,中级工占50%,初级工只有不到15%。而立志成为世界工厂的我国,高级工只有4%,60%的工人是初级工。所以,即便是进口同样的设备、零部件,我们做出的东西也不如人家,这大大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 当然,工人素质低的原因还有很多,譬如对农民的歧视导致农民的孩子很难在城市里的职高、技校里就读,而城里人又不愿意上职高、技校,大量宝贵的教育资源闲置,导致缺乏高素质的技术工人的后备军。又譬如,对工人这样的群体在法律上保护不足,由于缺乏法律上的保障,《劳动法》上规定的东西往往落不到实处。劳动者没有平行的工会,没有罢工的权利,缺少和资方谈判的资本,自身的利益往往无法得到保障,当工人前途非常有限,所以工人缺乏提高技术水平的愿望…… 这所有的问题上都写着两个字:“不公!” 在拆迁的问题上,也有同样的问题。某些人认为土地拆迁费用的低廉降低了生产成本,对经济发展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拆迁成本低意味着给予被拆迁者的经济补偿少,被拆迁者往往是得不偿失。这种降低生产成本的作法完全等同于剥夺被拆迁者,只不过是把被拆迁户的财产变相转移到了生产者身上,并不多创造任何价值,没有任何值得骄傲的。如果说这值得自豪的话,小偷、强盗、黑社会更是一本万利,甚至是无本万利的生意,其“经济效率”更高,但是任何智力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大力发展以黑社会为首的黑色经济是富国的好办法。 那些抹黑公平的“经济学家”不过是借一种极端(大锅饭式的公平)肯定另一种极端(马太效应下的贫富分化)罢了。完全的结果上的公平固然是不可行的,但是现在这样的两极分化同样是非常危险的。 ■GDP掩盖下的经济危机 在这个两极分化的社会里,最大的一块遮羞布就是GDP的高增长了。在世界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中国GDP“一枝独秀”的持续高增长让不少人欢呼雀跃。不过真正懂经济的人对这种畸形的高增长只会嗤之以鼻。中国GDP的高增长是靠什么撑起来的?去年中国的钢材消耗量是世界的1/4,煤碳消耗量是世界的1/3,水泥的消耗量是世界的1/2。稍懂经济学的人都知道,这种靠大量消耗资源的粗放式经济撑起来的GDP没有任何值得骄傲的地方,且不说GDP中有多少水分,有多少重复建设,有多少积压产品。 更可怕的是,GDP的高增长并没有带来普遍的收入提高。中华英才网最新公布薪资调查报告显示,全国总体薪金下降趋势明显,各行业薪资均值为35568元(包括港澳台以及国外)。内地薪资均值为35333元,比上期下降14.7%。无论从行业、企业性质等各个方面看,平均薪资水平都比上期有大幅度下降。 14.7%,超过1/7的降幅!在经济增长率将近10%的时候出现这么大的降幅,这说明我国贫富差距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拉大。这种经济结构上的失衡造成的现象就是,一方面大批的劳动者失业,大批的贫苦人口陷于物质的匮乏,另一方面“生产过剩”,大量的产品积压,而这正是经济危机的前兆。目前国内的“库存积压商品总值 ”已经超过4万亿元之巨!约占GDP的41%。而在西方国家,这个比率通常不会超过1%!全国商品房空置率 高达26%,这个数据是美国的4倍、是香港的8倍、是国际警戒线的2.5倍。但是我国仍然是遍地大兴土木,商品房价格 居高不下。 由于发生了严重的“供需失衡”,纵使没有其它问题,仅仅是由于我国消费品及商品房的高度积压,国家的金融都会自然而然地发生难以避免的高“呆账”率使全社会资金陷入周转不灵。 正常情况下,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才会出现买方市场,但是中国的人均GDP才1000美元就提前进入了买方市场,而且,随着财富以越来越快的速度流向少数人,这种结构上的失衡正在加剧,无数历史已经表明,这正是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的前兆,如果不扭转这种趋势,目前的稳定恐怕持续不了多久。 ■经济危机的根源在哪里? 那么,这种潜在的经济危机的根源在哪里呢?从现象上看,是财富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导致国内整体的消费能力下降。而这表明的是各阶层的博弈能力的差别。普通民众面对资本,面对权力缺乏博弈能力。而资本面对权力同样缺乏博弈能力。 博弈能力的不足直接来源于法律的不完善。普通劳动者在面对资方的时候,尽管《劳动法》规定了很多权利,但是却很难一一落到实处。 譬如那些建筑工地上,血汗工厂里,小煤窑中的农民工,他们一般来说是享受不到法定的休息日,加班费的。加班加点对于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而且很多人得不到法定的劳动保护。为了保住难得的工作,他们日复一日辛勤的劳作着,只盼望能够在年底拿到工钱。但是即便这样,他们的工钱也经常被克扣,以致于很多人不得不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讨要应得的那一点微薄的薪水。 《劳动法》对于工资的支付是有规定的,但是,就算企业违反《劳动法》,拖欠工资,我们的《劳动法》又能怎么样呢?让我们看看法律条文: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赔偿金到底有多少,法律里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在我印象里,好像没听说哪个底层劳动者拿到过1分钱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包括靠温家宝总理讨回工资的那位农民工。也就是说,按照乐观估计,底层劳动者们拿起我们据说很神圣的法律武器,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工钱就算谢天谢地了。而拿起法律武器不但会得罪老板,失去工作,而且打官司过程中费时、费力、费钱,加之很多底层劳动者工作的地方远离故土,人生地不熟,其难度可想而知。即便官司打赢了也大多得不偿失。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底层劳动者对不合理的待遇隐忍是最自然的选择,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积极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即便是办公楼里体面的白领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也不在少数,不签合同,没有三险,不给加班费等等在大大小小的公司、企业里早就司空见惯了。然而,由于找工作不易,打官司不值,绝大部分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忍气吞声——毕竟,有足够能力单独和老板讨价还价的并不是多数。 虽然法律上对雇员的种种权利有明文的规定,但是,法律上规定的保护力度远远不够,造成的结果是违反规定的雇主往往比遵守规定的雇主占便宜,因此,前者在市场竞争中拥有了成本优势,长此以往,后者会越来越多地效仿前者。可以说,我们的法律本身很多时候就在扮演着逼良为娼的角色,在客观上引导人们去破坏法律。 而当矛盾激化的时候,各地政府又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出台些土规定,让人治代替法制,这样的结果除了会使少数“幸运”的雇员得到他们本就应得的利益,几个老板不幸成为牺牲品之外没有任何价值。 除了不怎么管用的《劳动法》,雇员们几乎就没有能动用的武器了,没有平行的工会,没有罢工的权利,在维护自身利益的时候游行示威的权利只能停留在书面上。 面对权力的时候,普通民众总是一筹莫展。且不说层出不穷的野蛮拆迁,违法占地,也不说名目繁多的集资摊派,单说一件小事。一天在北京电视台的《七日七频道》上看到这么一段节目:一个出租车司机对一个在自己车上插名片的小伙子大发雷霆。他为什么发那么大火呢?原来是有关部门有规定,如果发现车上有这种“小广告”要按车容不整罚款100元。 该节目只把这当作一件新鲜事报了一下,但是看完后我的心却总是平静不下来。凭什么被人别张名片就要算车容不整?凭什么您说罚100就罚100?这依据的是什么?干嘛偏偏欺负出租车?出租车司机辛苦一天,刨掉份儿钱、油钱,顶破大天也就挣上个100来块钱,这一下就被您罚光了冤不冤啊?这又不是司机的错?谁能一天24个小时盯着车啊?有本事您抓插名片的人去啊。这种决定争求市民的意见了吗?有碍市容的标准是什么啊?我作为一个北京市市民就不觉得出租车上被插张名片就有碍市容了。有碍市容的东西多着呢,干嘛非要跟出租车较劲啊?要是遇到品行不良的警察,利用这个规则陷害司机,司机是有理也说不清啊。 可是,作为弱势群体,出租车司机只能忍气吞声。那位出租车司机只能把怒火撒到插名片的人身上,却不敢对不合理的政策说半个不字。如果我们的出租车司机有自己平行的工会,能够游行,能够罢工,面对这种不合理的规定,完全可以进行抗争。哪怕只是在高峰时期集体罢工两个小时,就足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但是他们没有自己平行的工会,即便有,也没有罢工的权力,所以就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底层劳动人民如此,一些本分的资本家也难逃权力的迫害。去年11月,中央台的《经济信息联播》曾经播出这么一个节目,2000年11月海口市一个叫蔡宝银的拥有1.8亿资产的民营企业家,仅仅因为一起诬告,就在一夜之间变得一文不名,亡命天涯。直到两年后,当时负责此案的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丰凯因其他案件被逮捕,蔡宝银一家再次向政府有关机构申诉,海口市公安局重查此案,才发现当初的判决疑点重重。这个当初让蔡宝银投告无门的案子,由公安机关重查时并没费太多周折,办案人员很快就否定了当时的举报材料。 尽管节目播出时还没有证据表明举报人是否贿赂了执法机关,但是此案程序却有着明显的违规。不过,如果不是后来负责此案的人落马,蔡宝银的冤屈还不知道何日才能洗清。 身家过亿的富翁面对权力的滥用尚且如此无奈,更何况普通民众。在农村,权力的滥用更是肆无忌惮。由于农民生活水平低,往往百八十元的多余负担就让他们不堪重负,而要讨回公道常常要一级级上访,而即便上访到北京,能够幸运地把冤屈传达到中央,也往往是打回地方处理,而这种处理往往又是新一轮上访的开始。 即便讨回了理论上的公道,从经济上看上访者也是得不偿失,更何况面对地方上有关部门的层层围追堵截,能够“讨回公道”的寥寥无几。相反,地方政府堵住几个上访者就能维护一项不合理政策,而一项不合理的政策往往能带来很大的收益,在这种利益驱动下,各种名目繁多的不符合中央规定的摊派、集资、征地、克扣自然是屡禁不止。 在中国,面对强势阶层的掠夺,相对弱势的阶层是严重缺乏抵抗力的。而我国没有遗产税这样的财富回流措施,税收又缺乏力度和公平,真正的高收入者往往可以想方设法逃税,以致于个人所得税的主力竟然是工薪阶层。本来是做为调节贫富差距的个人所得税有时竟然成了变相的劫贫济富,这真是个让人笑不出来的笑话。 在这种畸形体制下,金钱和权力很容易接合起来,其搜刮力度更上一层楼,轰动一时的刘涌案就是一例。那些以身试法者即便最后被绳之以法,追回的损失也是很有限的。以刘涌为例,被没收非法所得后,又被处以3000万的罚金,可他仍然给自己的家族剩下数亿的资产。难道说这数亿的资产都是合法收入?都是劳动所得?如果他有这本事那可真称得上是商界奇才了,他能凭正当手段可以聚敛这么多财富还搞黑社会干嘛?为刘涌送葬的豪华车队对我们的制度做了最无情的嘲笑! 这种力量上的不均衡,像抽水机一样把财富抽向强势方,而这集中的财富却难以创造规模效益,形成推动社会进步的生产力,它们当中很大一部分被挥霍掉了(这其中有拉动内需的部分,但是积极作用有限),被转移到国外了,被藏匿起来了。另一方面,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群众购买力不足,即便是一些正当来源的资金也处于闲置状态,无法投入生产。这一切都阻碍着我国的发展,埋下了危机的种子。 ■路在何方? 要解决上述问题从经济学上看很简单,一是加大教育、交通、环保、水利等基础建设的投资,一方面拉动内需,另一方面增加发展潜力。二是加大税收监管力度,增加遗产税,以税收来调节贫富差距。三是放松经济上的管制,取消多余的行政审批和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加强民间经济的活力。同时加大对经济领域违法犯罪现象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守法者的利益。四是精简政府机构,节约政府开支。五是加大社会福利,在保障生存权的基础上也保障人民应有的发展权。六是加强底层人民的博弈能力,允许工人、农民组建自己平行的工会、农会来维护自身权益,允许罢工,放松对游行示威的管制,使民意能有正常的宣泄渠道。 这么做,会刺激闲散资金投入到市场,同时政府为了加大基础建设投资,可能会加印一些钞票,这在短期内会引起通货膨胀。不过经过一段时期的阵痛后,社会会步入一个良性循环。 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上面所说的一切都是空谈。在一个腐败低效的政府的管理下,任何基础建设上和社会福利上的投入都可能成为某些部门的关键领导中饱私囊、发家致富的机会;任何税收政策都只能是对无钱无势者严,对有钱有势者松;任何政策的制定都有可能给某些人留下便宜行事的后门。 政府的腐败、低效是中国历朝历代都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其实,政府的腐败、低效的直接受害者是普通民众,对此感受最深,最直接的也是普通民众。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让普通民众监督政府、督促政府。不过,正如老子和韩非所说,官爵赏罚和军队一样,乃“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在封建王朝,为了维护统治者的自身利益,为了保证“血染江山永不变色”,统治者宁肯忍受政府各部门贪污腐败,潜规则泛滥成灾,也不会把权力交给大众。 而这一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理论上应该不再是不可解决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民主。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不是世袭的,我们的宪法上也规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只要把宪法的规定落到实处,实现政府对百姓的承诺,就可以走出几千前循环往复的怪圈。 ■还民主以本来面目 前一段台湾的选举出现一场众所周知的闹剧,直到现在都没有闹出个结果,这让一些等着看笑话的人乐开了怀,大肆批判台湾的民主是假民主。台湾的民主到底是不是真民主呢?一次一个谈话节目里的人说得很好,他说台湾的警察对老百姓都很客气,从来没有欺负老百姓的情况,为百姓办事毫不懈怠。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你态度不好,工作不力,老百姓就会找当地的议员(可能是叫议员,类似于我们的人大代表的这么个职位吧。)去投诉。议员就会向上反应,有关部门就会做出处理。议员对这种事情都很积极,因为如果他不积极,下次竞选就会被选下去。像河南黄勇案那样的孩子失踪了都不给立案的情况在台湾根本就是不可想像的。什么叫民主?这就是民主。 民主就是这么简单,是让我们每一个普通公民分享国家权力的一种制度。某些人在抹黑民主的同时把民主仅仅定义为投票(类似张五常之流),殊不知,投票只是民主的一部分内容,民主还包括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立法。仅仅把投票当作民主是非常幼稚的。 去年,山西省河津市老窑头村出现了花费近200万的天价竞选村官的事件,引起了轰动。有的人认为这标志着民主之路在农村走不通——连选个村长都这样,还搞什么民主啊? 其实,这正是狭隘的选举即民主的思想在作怪。民主是什么?民主是民做主,而不是民为自己选个主人。只有确立了完善的民主监督制度才能说是真正的民主。为什么会有人出近200万的天价选村长?是因为选了村长以后可以利用自己手里的权把“投资”捞回来。为什么可以捞回“投资”?因为对权力没有监督。 即便这样,老窑头村的民主选举也是有积极意义的,毕竟为了村长的位置竞选者要付出代价,村民可以落点实惠。比起上面“卿定”村长,底下白受压榨,这是一个进步。当然,这样的进步是很小的,《中国农民调查》中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位当年带头上访,一度被通牒追捕,开除党籍,后受到中央的关注解决了问题、恢复了党籍并被选为村支书的上访领袖并没有给村民们带来好日子。相反,他后来私闯民宅、扒粮打人并隐瞒国家下拨的“灾歉减免款”,惹得民怨沸腾。在村民们提出意见后,他还动用执法机关上门抓人,以致于成为被上访的对象。 为什么会这样呢?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在任者的权力缺乏制约。对权力的制约是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环,没有民主监督就谈不上民主。 民主监督不到位,那么民主决策做得怎么样呢?下面这段经历可能能说明一些问题。现在,街头小报上一些虚假广告泛滥成灾,对这些违法份子,只要按图索骥就可以一抓一个准,但是为什么他们还可以存在呢?对此我做过一次简单的调查。 上个月,我在北京永定门长途汽车站买了一份小报,上面一大堆类似教人开锁,教人配制迷药(那种可以轻易地使人立刻昏迷的东西)之类的小广告。其中有一个广告是贩卖一种卫星接收器的,号称不用室外天线,直接在家中装个小盒子就可以接收N多的卫星频道,收看国外的成人节目。为了增加其可信性,还声称用了GPS和SOS技术,估计编广告的家伙自己也不知道GPS和SOS是什么意思。从技术上看,单单靠一个室内的盒子是根本接收不了卫星电视信号的,而不伦不类地给自己的“卫星接收装置”加上所谓的GPS、SOS技术做幌子,更显出其骗术的低劣。 从广告上留的汇款地址看,他们的行骗地点就在北京。我想,这么拙劣的骗术如果我去报案应该很容易把这些骗子绳之以法,可是事实却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我先来到了花园路派出所,派出所的同志告诉我这个归工商局管,看了一下汇款地址的邮编后,跟我说这事儿应该是归北太平庄工商局管。于是我来到了北太平庄工商局,找到了管这事儿的同志。该同志正斜靠在椅子上看小说呢,听到俺汇报的情况爱答不理的,他告诉我,这事儿得我自己调查,确定他们行骗的地点后他们才管,如果行骗的地点不在他们的管区他们管不着。(广告上的地址只有信箱号,邮编,电话,如果要找到他们的具体位置只能电话联系)我问:“难道工商没有调查权吗?”答曰:“没有。” 俺悻悻地走了,刚出门忽然想起件事儿来,便又敲门进去,问:“如果俺帮助破了案有没有奖励啊?”答曰:“没有。”原来有关部门遇到线索不是努力去查,而是等着老百姓把前期工作做透了,义务为他们做好调查,他们才肯出动。如果调查的事情要老百姓做,那还要政府干什么?我算知道为什么那么低劣的骗术依然会屡屡公开上演了,等到老百姓(一般来说是受害者)把骗子告上门,骗子们也已经携款溜走了。有利可图,自然就会有人去做。 了解了政府的这种作风,我们也就可以了解为什么假奶粉会泛滥成灾了。民意是不管用的,只有事情闹大了,领导重视了,中央发话了,质检、工商、公安才会联合起来,进行彻底治理。当年的毒酒如此,毒大米如此,如今的杀人奶粉也是如此。每一次都暴露出来同样的制度问题,但是制度问题依旧。 为什么不能制定一套长效的,质检、工商、公安协同工作的制度?为什么不能确立一种对管辖权不明的案件进行调查的制度?为什么总是亡羊补牢?为什么要在同一个地方三番五次地跌倒? 是人民没有改进制度的要求吗?不是,是人民没有途径去表达他们的这种要求,没有途径督促相关部门修改规则。归根结底,这是一个民主问题。 一个国家到底是不是民主的,关键不是看选举,而是看它的政府是服务型的还是管理型的。我们的政府出台政策经常只是为了自己管理方便,譬如前面提到的出租车上被插名片罚款的事情,譬如网吧上网实行监控,又譬如知假买假者不算消费者的司法解释。而对群众呼声很高的事情往往解决起来却很慢,譬如收容遣送制度,多年呼吁都没人理睬,直到出了孙志刚事件才予以废除。又譬如明显违宪的劳动教养制度,尽管出了程维高利用这种制度打击报复举报人这么恶劣的事情,依然没有被废除。呼吁多年的《新闻出版法》也迟迟不能出台,新闻出版所依循的只是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从名称就可以看出来,这里一部强调义务的法律,而言论、出版、发行自由方面的保障几乎没有。 所以说,虽然台湾选举闹出那么大的丑闻,但是台湾是民主的,因为他们的政府是服务型的;虽然香港没有实现最高行政长官的普选,但是他们也是民主的,因为他们的政府是服务型的;而我们是不民主的,因为我们的政府是管理型的。 ■如何实现民主 有些人认为中国只有多党制才能实现民主,这是很有道理的,但是他们用国外的政治模式来套中国的体制的时候却忽略了一个事实:在国外每个党都代表一个固定阶层的利益,为固定的阶层服务,一党制就意味着政府成为一个阶级压迫其它阶级的工具。而在中国,共产党已经没有了这样的阶级性,为了适应执政的需要,中国共产党中已经融合了各个阶级的力量,从而不代表任何特定的阶级。事实上,各个阶层的博弈在党内就可以实现,使共产党不会成为阶级压迫的工具。 一党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保证政策的连贯性。多党制下,各党派为了自身利益总是要尽量反对对手的提议,这种为了反对而反对的做法往往会造成无谓的扯皮和内耗,降低效率。这种情况在经济不发达的民主国家尤其严重,譬如印度就是如此。中国特色的一党制可以把各个阶层的博弈圈在党内,这就使得各阶层的斗争少了几分残酷,多了几分温情,搞得好的话更易形成双赢乃至多赢。如果说多党制的博弈像职业拳击,那么一党制个阶层的博弈就像业余拳击,后者手套更厚,还带有护具,更不容易受伤。论观赏性,业余拳击无法和职业拳击媲美,但是如果您想健身,身子板又不够硬朗,还是来业余的比较好。 多党制的核心一个是竞争,一个是分权,我们只要这两点做好了就可以实现民主。前者可以通过差额选举实现。党和国家的重要岗位应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通过差额选举确定。竞选名单应该在投票前一定时间前公开,并按照相应程序发表竞选纲领,竞选宣言,对公众做出承诺。 分权则要做到立法、执法、行政部门人员独立,尤其是立法机关人员独立。谁确定规则规则就会对谁有利,现在我们很多人大、政协委员都在行政和执法部门任职,这样在立法的时候就难免为自己留下种种后门,这导致了我国立法活动长期低效。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要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可以是我国的民主化走上健康的轨道。 至于某些人或真或假地对中国走向极端民主的担心,只能用两个字形容:幼稚!民主的无限膨胀的确会造成灾难,但是如何避免这一点,发达国家早就给出了答案。只要在法律上应该确定一些不能被民主改变的原则,如对合法契约的保护,合法的财产权不受侵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迁徙等等自由得到保护,人民必要的民主权力不得让渡,民主决议不能超越法律等等,用事先制定好的法律把民主规范起来,自然会避免民主的过度膨胀。 ■匍匐前进 其实除了人员上的独立外,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做的并不多,只要做好一些简单的事情就可以大大促进中国的民主建设。譬如,建立代表定期述职的制度;设立一定比例的专职代表,使其可以专心于代表工作;每天新闻联播的时候宣传一个人大代表的事迹,使人们能够了解代表的工作;在各地开通全国统一号码的代表热线,反应民意,解答人民参与民主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开设专门的广播频道,宣传党的民主政策和代表事迹(以当地代表的事迹为主,和代表热线一起,共同构成代表和人民互动的一个机制,这对于以广播为主要信息渠道的落后地区尤为重要),开设大型BBS人民代表论坛,做为群众和代表,代表和代表沟通的平台,解决群众和代表之间、代表和代表之间沟通渠道不畅,沟通时间不足的矛盾;加大监督力度,对于破坏党的民主制度落实的人按危害国家安全罪予以严惩;把《选举法》中关于罢免的条款落的实处,让民众能够通过正当渠道有效地,顺利地罢免掉他们认为不称职的代表。 这些基本的工作做好后,自然可以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地完善民主制度,进而完善我国的各项制度、法律,使我国的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解决阻碍我国前进的最大阻力。 但是,一些占据着某些重要岗位的落后制度的受益者和头脑僵化的守旧者严重阻碍着中国民主制度的完善,热爱民主的人们很想大踏步地跨入民主社会,但是在那些落后制度的捍卫者的压力下,只能被迫采取匍匐的姿态,一点点地爬向目标。 两会期间本来应该是传递民意最佳的时间,但是这也是某些人最紧张的时刻。我在两会前写了篇《建立代表论坛 解决三大难题》的文章贴到网上,为解决群众和代表之间、代表和代表之间沟通渠道不畅,沟通时间不足的矛盾出谋划策。这篇文章在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时政类论坛关天茶社获得广泛好评,不过就在网友们兴奋地讨论如何把这么好的建议落到实处的时候,这个完全符合主旋律的,平和的不能再平和的帖子被删了。据说是有关部门的同志打了招呼,点名删的。几天后,北京的两会结束了,我以为敏感时期过了,再度把这篇文章贴上去,结果又遭到同样的命运。好不容易熬到全国的两会结束,“敏感时期”真的过去了,第三次把这篇文章贴上去的时候,已经应者寥寥了。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网友的集体热情是很容易消退的。就是这样,这篇文章后面的一些回帖也遭到了斩立决的待遇。 即便是民主的一点点苗头也让一些人紧张得要命,要予以压制。而我的这一点点挫折比起那些在民主活动第一线为中国的民主而努力的人来说又算不了什么。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人大代表的人往往在竞选中受到很大阻力。去年,曾经在数次失败后,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当选湖北省潜江市第四届人大代表的姚立法,再次以“独立候选人”竞选第五届市人大代表时遭遇失败。这么一位五年提交187件建议案,积极服务选民,近乎痴迷的代表也会落选,可见民主化阻力之大。所以中国民主的每一点进步都是那么的艰难,那么的来之不易,因为我们是在匍匐前进。 -------------------- 观鸟就是观环境 看鸟也是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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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要顶!
今天一个朋友说要小心我的博客被喀嚓。我说要是那样,我立马着手移民。 -------------------- 给我一双彩虹的翅膀,我要飞向那自由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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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会员 ![]() ![]() ![]() 组别: 正式会员 帖子: 2970 注册: 2004-10-17 编号: 545 |
引用 (苇鹀 @ 2007-05-31 12:27 ) 招兵买马啊~呵呵 :) —————————————————————— 这,倒不如叫“曲线救国”更好听些~ ![]() -------------------- 生命就在于折腾~
--鸟会最外行-就是我的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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